如何减轻化疗的毒副作用?
2018-04-11  0评论  1759浏览
  那么化疗的毒副作用只要有哪些呢?
  (一)、骨髓抑制
  大多数抗癌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,且常为剂量限制性毒性。由于血细胞半衰期不同,化疗后通常粒细胞减少发生较快,血小板减少次之,而贫血发生较晚。
  1。粒细胞减少
  除长春新碱、博莱霉素、左旋门冬酰胺酶外,大多数抗癌药对白细胞影响较大,并且出现的早晚和持续的时间不同,如氮芥、环磷酰胺等表现为近期毒性作用,大剂量冲击治疗时停药后3~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。有些药物如长春花碱、甲氨喋呤、羟基脲等,则多在用药后10~14天白细胞开始下降,第20天开始回升,表现为中期毒性作用。而丝裂霉素、卡氮芥、环己亚硝脲、甲基苄肼、6-巯基嘌呤及马利兰等在用药后3周才出现白细胞下降,4~6周后有所回升,表现为延期毒性作用。
  粒细胞减少的主要后果为严重感染,严重感染与粒细胞减少的程度和持续时间有关。所以,在临床用药时要注意尽量不要对造血系统近期、中期和延期毒性反应的抗癌药物联合应用。每次疗程前及治疗中定期复查血象,并据此调整药量。当粒细胞降低于1.0×109/L,并且持续7天以上,发生严重感染的机会明显啬,此时病人无论有无发热,均可予预防性抗菌素治疗,新鲜血输注。如病人出现发热,应及时做血培养和可疑感染部位的培养,并尽快联合使用有效的广谱抗菌药物。
  近年来,临床开始应用基因重组的集落刺激因子配合舯瘤化疗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G-CSF和GM-CSF刺激粒细胞/单核细胞的形成和向外周血释放,能显著减轻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,加快外周血象的恢复。
  2。血小板减少
  临床上化疗后血小板减少而导致严重出血的并发症并不常见,当血小板低于2万,内脏出血的危险性加大;当血小板低于1万时,容易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出血、胃肠道大出血,对于化疗引起的血小板显著减少,可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(例如强的松10mg,每日1~2次),并给予血小板悬液输注。最新研究发现了一些能促进血小板生长的细胞因子,例如TPO、白介素-III和白介素-XI。
  二、消化系统毒性
  1。恶心呕吐
  恶心呕吐是抗肿瘤治疗中的一个重要而常见的并发症,几乎所有的化疗药有致吐潜能。严重的呕吐可导致脱水、电解质失调、衰弱,甚至使患者拒绝再次治疗,呕吐的机理为:①化疗药物直接刺激胃肠道引起呕吐;②化疗药物可引起肠壁嗜铬细胞释放5-HT,后者作用于小肠的5-HT受体,通过迷走神经传至位于第四脑室的化学感受诱发区(CTZ)(5-HT也可直接激活CTZ的5-HT3受体),CTZ再将神经冲动传至呕吐中枢引发呕吐。
  化疗引起的呕吐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:①立即呕吐:使用化疗后24小时以内发生的呕吐;②延迟呕吐:是指化疗24小时以后至第5~7天所发生的呕吐;③先期呕吐:是指病人在第一个治疗周期经历了难受的急性呕吐之后,在下一次化疗给药之前所发生的条件反射性呕吐。
  控制呕吐的药物按其机制可分为:①多巴胺受体拮抗剂:如胃复安、氟哌啶醇、氯丙嗪;②5-HT3受体拮抗剂:如司琼类;③抗组胺药:如苯海拉明;④糖皮质激素:如地塞米松;⑤抗焦虑药:如安定、氯羟安定。此外,甲孕酮或甲地孕酮对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和食欲不振有较好的效果。
  值得提出的是,频繁的恶心、呕吐可使病人出现脱水、电解质失调、衰弱。极个别的剧烈呕吐还可引起胃贲门部粘膜撕裂出血,使病人出现呕血,进而导致出血性休克,此外长时间剧烈呕吐降低了患者对化疗的耐受力,并对化疗产生恐惧心理甚至中断治疗。因此,呕吐的治疗需要综合治疗,正确的护理、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具有同等的价值,控制呕吐的药物通常需要联合应用,其原则是:联合药物通常需要联合应用,其原则是:联合的药物应用不同的作用机理,疗效能相加而不是毒性重叠。如地塞米松和胃复安、5-HT3受体拮抗剂联合应用能增加疗效;安定和胃复安联用,既可减少病人的焦虑,又能减少胃复安的锥体外系症状。
  2。粘膜炎、腹泻、便秘 化疗药物容易引起口腔炎、口腔溃疡、唇舌损害、食道炎。最常引起粘膜炎的药物是甲氨喋呤、抗生素类和氟脲嘧啶,治疗上以对症为主,如口腔溃疡疼痛可用局麻药止痛等等。
  化疗药物还常引起腹泻和便秘。化疗药物所致腹泻程度,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轻度为发生在两天以内的暂时性腹泻;中度为虽然腹泻已超过两天,但病人仍能耐受,不需要治疗;重度为病人由于腹泻已不能耐受,需要立即给予治疗;严重度腹泻为发生血性腹泻。最常引起腹泻的化疗药物有5-氟尿嘧啶类(包括优福啶,嘧福啶,氟铁龙和希罗达),氨甲喋呤,阿霉素,阿糖胞苷和顺铂等,尤其是当药物剂量提高时,更容易发生严重腹泻;氟脲嘧啶大剂量或连续用药可导致严重腹泻甚至血性腹泻。。因此,病人在化疗期间发生腹泻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。医师应该根据腹泻程度,大便性质,尤其注意是否为血性或肠粘膜排出,所应用的化疗药物种类,剂量,化疗所进行的阶段以及病人的具体情况等综合考虑,做出是否需要停止化疗以及给予对症支持治疗等决定。无论如何,在化疗期间出现中度以上腹泻者,应考虑为药物不良反应,是暂停化疗的指征。对接受氟尿嘧啶类静脉注射化疗期间,特别是剂量较大时,应严防严重腹泻发生。当腹泻伴有腹痛,或血性腹泻或肠粘膜排出者,应立即停止化疗。治疗上以对症为主,明显腹泻可给予易蒙停、思密达等肠道粘膜保护剂;补充足够的液体达到满足机体需要和加速药物排出目的,补充足够营养和电解质,必要时暂时禁食和应用抗生素防治肠道感染,以利肠粘膜恢复正常。
  长春碱类可影响肠道运动而产生便秘,症状于用药后3天内发生,不一定伴有周围神经损害。便秘可适当给予轻泻剂。
  3。肝脏毒性
  许多抗肿瘤药物在肝内代谢转换,可导致不同程度的肝损害。多数以ALT(SGPT)升高为主, 一般情况下为一过性,发生于化疗后7~14天,停药给予保肝治疗后很快恢复。关键在于及时发现,因此在化疗前、中、后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,肝功能异常病人应慎用或禁用肝损大的药物,并根据损伤情况调整用药剂量。
  化疗药物引起的肝损害主要有三个方面:①中毒性肝炎:由于药物或代谢物直接引起急性肝细胞功能障碍,表现为SGPT升高,可产生胆汁淤积和脂肪浸润,常见的药物有氨甲喋呤、左旋门冬酰胺酶、阿糖胞苷、足叶乙甙等;②静脉闭塞性肝病:由于肝静脉内皮细胞受损,血栓形成和肝细胞坏死,造成肝小叶小血管闭塞、静脉回流障碍,表现为SGPT升高、腹水、肝肿大和肝性脑病,常见的药物有氮烯咪胺、6-巯基嘌呤、放线菌素等;③肝纤维化:甲氨嘌呤如长期应用可导致纤维化,尤其是牛皮癣患者和老年病人多见,这种纤维化可导致肝硬化,长期小剂量给药较大剂量脉冲治疗更易发生。
  化疗中尤其应注意饮食,合理营养、充足营养,以期提高机体对化疗的耐受力,保证化疗顺利完成,促进康复。化疗病人多口渴心烦,宜多吃水果,西瓜等清凉健胃、消渴除烦的食品,不宜过食辛辣及油腻之物。食物以清淡些为佳,此时不适于食生冷食物及水果。一般而言,癌症病人以高蛋白、高热量、高维生素饮食为主,主张食谱的多样化,以补充化疗对身体的消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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